审通[2016]7号
日期: 2017/09/24   来源: 本站   浏览量:

审计通知书

审通[2016]7号

关于对泰山医学院基建处处长高翔同志

离任审计的通知

基建处、财务处:

根据《泰山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和学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对王鹏程等同志进行审计的意见》,自2016年9月18日起,对基建处处长高翔同志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,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其他单位。请你单位于2016年9月26日前,将附后列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报送基建处,请予积极配合。

审计组组长:刘庆申

成 员:李大明、王红霞

审计处

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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