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通知书
审通[2014]3号
关于对基础医学院院长、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主任
景学安同志离任审计的通知
基础医学院、生命科学研究中心、财务处:
根据《泰山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和学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对景学安同志进行审计的意见》,自2014年5月15日起,对基础医学院院长、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景学安同志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,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其他单位。请你单位于2014年5月23前,将附后列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报送审计处,请予积极配合。
审计组组长:任志国
副组长:刘庆申
成 员:王红霞
审计处
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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