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8月11日在长城路校区第二会议室召开校(院)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会议,审计部褚学军部长传达了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,并就校(院)审计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开展做了详细说明。
副校(院)长彭春雷在讲话中强调:落实审计责任、加快审计整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,是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措施。校(院)各部门、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务必从讲政治、守纪律、守规矩的高度,深刻认识审计整改、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,以“踏石留印、抓铁有痕”的精神,推动审计问题整改,使审计反映和自查的问题切实得到纠正,并着眼长效、举一反三,把审计作为发现问题、改进工作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。校(院)党委对审计整改、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,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审计整改、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审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、自查自纠情况纳入部门负责人工作考核。对整改、自查自纠过程中不负责任、推诿扯皮、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的,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各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,立即开展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,确保全面、尽早完成工作任务。
校(院)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审计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。